1、单表计量方式用户计费电量的计算
(1)执行一种分类电价的用户
①抄见电量的计算公式如下:
有功抄见电量=(本期有功示数-上期有功示数)×计算倍率
无功抄见电量=(本期无功示数-上期无功示数)×计算倍率
计算倍率=表用电压互感器(PT)变比×表用电流互感器(CT)变比×电能表倍率
②计费电量的计算公式如下:
计费有功电量=有功抄见电量+变压器有功损耗+线路有功损耗
计费无功电量=无功抄见电量+变压器无功损耗+线路无功损耗
(2)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
①抄见电量的计算公式如下:
有功抄见电量(总)=(本期总有功示数-上期总有功示数)×计算倍率
有功抄见电量(峰段)=(本期峰段有功示数-上期峰段有功示数)×计算倍率
有功抄见电量(平段)=(本期平段有功示数-上期平段有功示数)×计算倍率
有功抄见电量(谷段)=(本期谷段有功示数-上期谷段有功示数)×计算倍率
无功抄见电量(总)=(本期总无功示数-上期总无功示数)×计算倍率。
其中:计算倍率=表用电压互感器(PT)变比×表用电流互感器(CT)变比×电能表倍率
②计费电量的计算公式如下:
计费有功电量(峰段)=有功抄见电量(峰段)+变压器有功损耗(峰段分摊)+线路有功损耗(峰段分摊)
计费有功电量(平段)=有功抄见电量(平段)+变压器有功损耗(平段分摊)+线路有功损耗(平段分摊)
计费有功电量(谷段)=有功抄见电量(谷段)+变压器有功损耗(谷段分摊)+线路有功损耗(谷段分摊)
计费无功电量 =无功抄见电量+无功铁损+无功铜损+线路无功损耗
2、总表并列计量方式用户的计费电量计算
对于执行多种电价类别、且采用总表并列方式计量的用户,计算公式如下:
计费总有功电量=∑计费有功电量(i)
计费总无功电量=∑无功抄见电量(i)+变压器无功铁损耗
i为第1只…N只总表。
其中,第i只总表的计费有功电量计算公式如下:
计费有功电量(i)=有功抄见电量(i)+变压器有功损耗(分摊)+线路有功损耗(分摊)
变压器有功损耗(分摊)=有功抄见电量(i)/∑有功抄见电量(i)×变压器有功损耗
线路有功损耗(分摊)=有功抄见电量(i)/∑有功抄见电量(i)×线路有功损耗
3、总分表套接计量方式用户的计费电量计算
对于执行两种电价、计量方式为总分表套接的用户,分表计费电量对应一类电价,总表扣减分表的后的计费电量对应另一类电价,因此总表扣减分表关系可视为存在一个虚拟分表。在满足总分约束条件下,其计算可按总表并列计量方式进行计算。
总分约束条件:虚拟分表计费电量=总表抄见电量-分表抄见电量。
定量和定比计量是总分表套接中特殊的计量方式,计算方法如下:
(1)定量方式
对于执行两种电价、计量方式为总表定量的用户,定量常数对应一类电价,总表扣减定量常数的计费电量对应另一类电价,其总分约束条件如下:
虚拟分表计费电量=总表抄见电量-定量常数。
(2)定比方式
对于执行两种电价、计量方式为总表定比的用户,其总分约束条件条件如下:
虚拟分表计费电量=总表抄见电量-总表抄见电量×定比值。(其中:0<定比值<100%)